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关于持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
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着力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我市城市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美好期盼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市、区二级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整合。二是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涉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对处罚程序不明确、不具体,刚性不足、弹性较大。三是整治“沉疴顽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弃管小区乱搭乱建、小招贴、占道经营、小开荒等顽疾十分突出,拆违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四是智慧管理有待进一步推进。已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没有实现城市综合管理功能智能化,城市综合管理“一张网”效能没能充分发挥。五是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共商共治力量不足,群众意愿和智慧发挥不明显。
为此,建议:
一、优化体制机制,推进管理长效化
充分发挥创城领导小组总协调作用,建立城市管理事项协调机制,建立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定期不定期研究创城重大事项。健全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压实属地责任,指定各职能部门人员一对一进网格,实现一格多员、多格联动,形成行业部门与属地网格管理间的联动协调机制。整合市区两级执法机构为一级执法,统一标准、统一行动,把分散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集中起来,确保职权和力量围着问题转,实现城市管理效能提升。
二、完善法规体系,促进管理法制化
城市管理工作仅靠行政手段远远不够,需要有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支撑。对现行的城市管理领域涉及的法规、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相互抵触或不适用的法规、规章和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以标准化的形式明确下来,把行之有效的土办法、土政策、土措施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在城市管理、考评、处罚、监督等方面制定一整套的制度、方案、规划和办法,填补规章制度空白,确保城市管理有法可依。
三、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顽疾”经常化
开展城市环境卫生行动,落实环境卫生包保责任,规范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和建筑工地管理,整治街巷路乱堆乱占和河道垃圾现象;开展经营秩序整治行动,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综合整治市场、商场、学校等重点地区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开展创建活动,典型引领示范化。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创城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科技应用,推动管理智慧化
整合各单位资源,完善智慧化城管新平台,量身定制城管App,实现“一屏观全城、一网管全城”。全面高效整合公安、城管、综治等资源,在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基础上,逐步完善智慧化城管新平台,将与市民生活相关的民生问题、城市公共设施“户口信息”都纳入城管平台的“天眼”之内,实现“一屏观全城、一网管全城”。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视频监控、微信受理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发现城市管理问题,配套智慧化城管新平台,将城市管理业务数据空间化、立体化、实时化。
五、健全督考机制,实现管理多元化
组建督查队伍,实施网格化、常态化、精准化的巡查。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办、问责。建立市民建言献策的常态机制,让市民参与管理。开展“城管一日体验”活动,让市民转换角色,从被管者到管理者。健全城市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推行志愿服务“爱心积分”制度。实行“随手拍”有奖举报和城市管理监督员制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监督多元化。